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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公积金新政4月起实施 本市户籍申请贷款需缴满一年
发布日期:2018年04月16日
央广网广州4月1日消息(记者何伟奇)1日起,广州市开始提高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,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,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(含)。
根据日前印发的修订版《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》,实施办法提高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要求。新办法同时明确,“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。”
修订版实施办法再次明确,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,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,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